首年繳費
¥12,250.00元
2019-11-11
被保人 : 30歲 男
側重險種 : 意外險,重疾險,醫療險
推薦理由:家庭頂梁柱首選千萬保障計劃,留愛不留債,家庭責任由您來承擔。
保障項目 | 保額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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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期保險金 | 48060 | 若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給付滿期保險金,合同終止。 附加險:若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保險公司按附加險合同和附加守護專享意外合同約定應支付的保險費之和給付滿期保險金,附加險合同終止。應支付的保險費之和=(按照附加險合同期滿時的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附加險合同年交保險費+按照附加守護專享意外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的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附加守護專享意外合同年交保險費)*附加險合同的實際交費期數。 |
身故或全殘保險金 | 310000 | (1)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全殘,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2)若被保險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按您根據合同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總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若發生減保,減保前已支付的保險費將按減保比例相應減少。 |
一般醫療保險金 | 1000000 | 包括住院醫療費用、門診手術醫療費用、住院前7日及后30日門(急)診醫療費用,年度限額100萬元 |
特定疾病醫療保險金 | 2000000 | 包括住院醫療費用、門診手術醫療費用、住院前7日及后30日門(急)診醫療費用,年度限額200萬元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300000 | (1)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o論一種或多種,下同),或在附加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按附加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附加險合同終止。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按附加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等額減少。 (2)若被保險人在附加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按您根據附加險合同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總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附加險合同終止。 若發生減保,減保前已支付的保險費將按減保比例相應減少。若被保險人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且該重大疾病符合主險合同及附加險合同約定的全殘保險金給付條件,保險公司僅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與全殘保險金其中的一項。 |
身故或全殘保險金 | 1000000 | 若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按如下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被保險人身故或確定全殘時的到達年齡40周歲及以下根據合同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160%,41-60周歲根據合同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140%,61周歲及以上根據合同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120%. 附加險: 若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按如下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附加險合同終止:被保險人身故或確定全殘時的到達年齡40周歲及以下根據附加險合同和附加守護專享意外合同約定應支付的保險費之和×160%,41-60周歲根據附加險合同和附加守護專享意外合同約定應支付的保險費之和×140%,61周歲及以上據附加險合同和附加守護專享意外合同約定應支付的保險費之和×120%. 應支付的保險費之和=(按照被保險人確定身故或全殘時附加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附加險合同年交保險費+按照被保險人確定身故或全殘或附加守護專享意外合同終止時該附加險的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附加守護專享意外合同年交保險費)*附加險合同的實際交費期數。 |
駕乘車意外身故保險金或駕乘車意外全殘保險金 | 2000000 | 若被保險人駕駛或乘坐他人駕駛的非營運4輪及以上的自駕車或公務車,因發生交通事故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2倍給付“駕乘車意外身故保險金”或“駕乘車意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
成人失能額外給付保險金 | 600000 | 若被保險人未滿61周歲的,因遭受意外傷害或在附加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導致失能,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保險公司除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外,按附加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100%給付成人失能額外給付保險金予重大疾病保險金受益人,附加險合同終止。 |
重大疾病醫療保險金 | 4000000 | 包括住院醫療費用、門診手術醫療費用、住院前7日及后30日門(急)診醫療費用、特殊門診醫療費用、質子重離子醫療費用,年度限額400萬元 |
重癥監護津貼保險金 | 15000 | 每日住院補貼金額500元(限30天) |
老年特定重大疾病額外給付保險金 | 600000 | 若被保險人年滿61周歲的,因遭受意外傷害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老年特定重大疾?。o論一種或多種,下同),或在附加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老年特定重大疾病,保險公司除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外,按附加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100%給付老年特定重大疾病額外給付保險金予重大疾病保險金受益人,附加險合同終止。 |
電梯意外身故保險金或電梯意外全殘保險金 | 2000000 | 若被保險人乘坐電梯時,因電梯故障而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2倍給付“電梯意外身故保險金”或“電梯意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
客運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客運交通意外全殘保險金 | 3000000 | 若被保險人乘坐4輪及以上的經營客運業務的機動車或經營客運業務的輪船,在交通工具內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3倍給付“客運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客運交通意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
特定疾病額外給付保險金 | 60000 | (1)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特定疾病,或在附加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特定疾病,且此前未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按附加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20%給付特定疾病額外給付保險金予重大疾病保險金受益人。 (2)若被保險人在附加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特定疾病,保險公司按您根據附加險合同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總額給付特定疾病額外給付保險金,附加險合同終止。 |
公共場所特定事故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公共場所特定事故意外全殘保險金 | 3000000 | 若被保險人在合同約定的7類公共場所因火災、爆炸或踩踏事故而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3倍給付“公共場所特定事故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公共場所特定事故意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
重大自然災害意外身故保險金或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全殘保險金 | 3000000 | 若被保險人因合同約定的8種重大自然災害而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3倍給付“重大自然災害意外身故保險金”或“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
軌道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或軌道交通意外全殘保險金 | 6000000 | 若被保險人乘坐經營客運業務的火車,在交通工具內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6倍給付“軌道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或“軌道交通意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
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殘保險金 | 6000000 | 若被保險人乘坐經營客運業務的民航班機,自進入航班班機的艙門時起至飛抵目的地走出艙門時止,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6倍給付“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
包含產品:
包含產品 | 險種產品 | 保險期限 | 繳費期限 | 首年繳保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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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險 | 太平洋金福人生保險產品計劃 | 終身 | 20年 | 9444 |
主險 | 太平洋守護專享保險產品計劃 | 至80周歲 | 20年 | 2403 |
主險 | 太平洋樂享百萬2019 | 1年 | 躉交 | 403 |
《2020中國保險業發展報告》前些天在2020年“中國保險業發展”圓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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